龚林林:激励政策利益天平岂能偏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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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杨文虎,在担任省电视台台长、省广播电视局局长、省新闻出版局局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持有高尔夫球卡,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反财经纪律,自定政策发放奖金,其个人领取100余万元;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200余万元集体私分给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贿赂800余万元。(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各级机关部门过年过节发点礼品,甚至是几百上千元的过节费,这并不稀奇,毕竟那时候“八项规定”还没有出台,对于发放奖金的做法也没有严格的禁止。笔者不知道杨文虎自定政策给自己发送100万奖金的时间是在“规定”出台之前还是之后,但是不管是什么时间都是违规行为。
如果给自己发放奖金是在“规定”出台之后,那么就是典型的顶风作案,就是典型的置“规定”于不顾。如果是在“规定”出台之前,也不能幸免追责,首先给个人发放奖金的数额竟然达100万元,这已经完全超出了“过节费”的范畴;同时作为常务副部长,在制定奖励政策时,本应该保持一份公心,可其却将政策的利益天平偏向自己,与其说是制定了奖励政策,不如说是给自己“捞金”找了制度上的借口。
其实,对于该事件,笔者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追问,那就是给杨文虎发放100万元奖金的制度是如何通过的。我们都知道任何单位出台制定一项制度都需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中讨论决定,在集体讨论中,明明知道该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就是杨文虎,其他的班子成员为何就没有站出来反对呢?所以,这也暴露出来当前决策过程中,民主集中执行不严的问题。
要真正防止这类给自己出政策情况出现,关键就是要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作用,班子成员要敢于发言,敢于提出意见,“一把手”要坚决不搞“一言堂”,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