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不能只做“领头羊”还得“双臂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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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带薪休假”不能只做“领头羊”还得“双臂合一”
在非常讲究“领导带头”的国情语境下,深圳市领导带头响应国务院号召、“开启休假模式”,当然确实具有某种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基层普通职工克服“不敢休”心理,进而推动带薪休假的落实。(新华网 8月18日)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落到实际生活中,“带薪休假”就像一潭死水,总是差强人意,事与愿违。有的劳动者是有假不准休、不敢休,有的是为了生活有假不愿意休。深圳市领导带头休假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领头羊”效应收效甚微。虽然消除了一部分因为“领导不休假,自己就不敢休”的顾忌,但是带薪休假的难点却是在政府机关体制之外的诸多机构、企业。领导带头休假在体制外难逃“蜻蜓点水”的效果。要想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笔者认为应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
抓住问题的关键在于政策。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具体化、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可实施性,还要重视政策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制定符合该群体的实施细则,充分的征求意见,特别是“带薪休假”体制内和体制外、生活水平的高低、职业的不同、地区的不同等的具体实际情况,特殊问题特殊对待。另一方面要落实实施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同时跟进落实进度和概况,针对消极落实要有相应的惩处机制。要依法纠正和问责,从政策法规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抓住问题的关键在于人性化。一是广泛的征求各行各业劳动者的意见,培养“带薪休假”意识,提高劳动者“带薪休假”的底气和能力;二是在带薪休假实施中要给足劳动者自主选择的空间,充分坚持自愿原则;三是针对休假、不休假要有相应的平衡机制,不能休假和不休假都一个样,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公平。
只有抓住问题的关键,以政策为基石和保障,以人性化为活力,双臂合一,定能搅活“带薪休假”这潭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