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责任落实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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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8月15日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坚决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新华网》2015年8月15日)
哈尔滨“1·2”火灾事故,大火持续了20多个小时,造成11层高的建筑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14人受伤。2月24日,新疆阿喀高速一辆客车发生侧翻,造成22人死亡,38人受伤。4月19日,同煤集团地煤公司姜家湾煤矿透水事故3人获救 21人遇难。8月12日,陕西山阳县中村镇碾沟村陕西五洲矿业公司生活区附近突发山体滑坡,造成厂区15间职工宿舍、3间民房被埋,64人失踪,其中包括7名未成年人,最小的为一名8个月的女婴。7月26日,湖北荆州电梯事故,一名女子被卷入电梯内,女子在遇险的一刹那,双手奋力向前,将幼小的儿子托举送出,旁人救下孩子,而她自己则在短短8秒内被电梯吞没,不幸遇难,同日,江苏无锡一名年轻女子被卡在电梯平台的缝隙后,不幸身亡。8月12日天津市塘沽滨海开发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发生火灾,在消防队员扑灭火灾过程中,现场发生爆炸,截止17日上午,已发现遇难者人数114人,仍有70人失联,爆炸造成轻轨东海路站建筑及周边居民楼受损,爆炸原因及伤亡人数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还有东方之星的沉没等等。
发生如此触目惊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究其原因我们不难看出,有天灾,多亦为人祸,笔者认为主要原因还是责任不落实。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问责制不落实。个别领导和企业法人,依然存在麻痹大意思想,仍有部企业法人愿花钱给丧葬费,不愿在安全生产上给资金投入,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上有“赌一把”、“碰运气”的思想。安全生产问责制上没有细化严检查、严管理、严执法、严追究的各项措施,安全风险抵押、安全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执行不严。让笔者疑惑的是为什么每次出了重大安全事故都是层层的开会,层层的要求,层层的指示,我们的总书记、总理在指示,在批示,而我们有的地方省、市、县、乡镇、村官员仍然在指示,在批示,那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单位、部门仍然存在,从上面一个个会议开下来,从地方一条条信息报上去,安全工作就算抓落实了,年终考核检查,只看文件资料,不看实绩,不到安全生产一线监督检查,没有把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上去。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调查处理结果,官员丢了帽子,企业经济损失,而最痛心的还是那些操作层面上的百姓失去了生命,而这些年也形成了只有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后才问责,才“下课”的现象,试想我们为什么不能对那些无视安全,抓安全生产不力的人事前问责,事前“下课”呢?都说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笔者想说的是不要这一票同样能否决!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切实做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抓经济建设必须抓安全。这当中包括我们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也有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政府的个别领导干部抓安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抓安全生产上仅限于保平安,保帽子,责任书签的多,整改通知发的多就是抓安全了,会上安排的多,会后检查的少,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当“二传手”,想着只要把责任分摊下去就完事大吉,没有从根本上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甚至认为抓安全难出政绩,抓安全没有想着是保百姓平安,而一心想着为自己开脱,抓安全怕得罪人,更有个别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法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抓安全上铤而走险陷入不可自拔的利益格局。
三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没有落实好生产经营单位的物资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八项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没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在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六项职责履行山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在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上应付了事,不严格按照审批要求执行,擅自扩大规模。
抓经济慢了我们可以赶上去,抓民生今年不行还有来年,抓安全容不得半点疏忽,那样会让我们付惨痛的代价,安全不是修桥铺路的民生工程,更不是某些领导的帽子工程,他关乎我们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希望我们各项各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愿听骂声,也不去听哭声,多一点措施,少一点指示,希望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多一些事前检查,少一些事后调查,希望我们各项各业具体的操作人员,多一些安全知识,多一些安全防范意识,希望我们的企业少一点利润,多一点良知。
安全生产的警钟长鸣不是在办公室,也不是在车间,而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