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是谁“成就”了“发票书记”

中国法制网   2015-08-17 08: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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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周口市政法委书记7年间,朱家臣贪污受贿共计600多万元,其中通过虚开、购买假发票“派发”给基层单位和个人,以报销形式索贿达400多万元。(8月14日新华网)

通过给下属单位和个人“派发”发票的行为,可谓是十分新鲜,这样的方式与其说是喊基层单位和个人给自己报销账目,不如说是明要,只是说通过这样的方式,更能够让下属理解,因为如果说直接向个人索贿,作为政法委书记他可能抹不开那个情面,如果遇到不给的,可能还会出现尴尬的情景。通过“派发”发票不仅让发票成为了索贿的借口,同时也让上下之间的关系不那么紧张。

朱家臣担任政法委书记7年间共贪污受贿600多万元,其中竟然400多万元都是通过“派发”发票的方式说得,看来他在任职期间是尝到了这种方式的甜头的。那么笔者不禁要问,作为下属单位或者个人,在收到朱家臣发票的时候,为何能够主动为其报销呢?朱家臣之所以能够用此方法受贿屡试不爽,过程中肯定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

其实当下属受到朱家臣的发票时,心情肯定也是不舒服的,也是不愿意主动为其报销的,但是最终都还是不得不掏腰包,究竟为何?其实不外乎两种原因,一种是朱家臣是政法委书记,掌握不小的权力,既然领导在开口,毕竟“拿人手短”,那么在以后如果遇到什么事情,也可以找其行方便。二种是他们本身不情愿报销,但是有慑于政法委书记“这个招牌”,担心如果不从,以后会被穿小鞋,所以不得不委屈以从。三种就是和政法委书记之间有利益往来的人,他们之间只是借助发票在进行交易,一旦当需要朱家臣出面办事的时候,朱家臣就递上发票,大家彼此可谓是“心照不宣”。

不管是哪一种原因,其实都是对权力的谄媚,或者说有惧于权力。|“派发”发票的点子可能是朱家臣本人想出来的,但是最终“成就”他“发票书记”这个称谓的还是那些谄媚权力的下属单位和个人。所以,在查处朱家臣受贿案的同时,不如再查一查下属单位的行贿案,查一查他们的“发票”又是在单位怎么处理?怎么报销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斩断权力和利益之间的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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