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拿什么拯救那些巨腐的小官?

中国法制网   2015-08-14 1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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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官巨贪,是最近几年流行的一个新词。它主要是指一些官员级别很低,但是贪腐数额惊人这样一种现象。不幸的是,一些小官还不断的在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来刷新着贪腐数额的上限,令人瞠目结舌。最近就有媒体曝出北京昌平有一位村官,竟然挪用8亿多公款用于个人理财。(8月11日  新华网)

    “小官巨贪”的案例总是扯人“眼球”,他们有利用手中项目相互串通、勾结,收受贿赂的“实权”小官;有“掌管”政府或村委会财务,私自用来投资盈利的会计;还有“偷天换日”领取五保户、低保户补助资金的民政干部、村干部……虽然,在网上,几乎搜不到他们本人以及单位的照片和资料,但是,他们的贪腐胃口着实让人叹为观止。

    说到“小官”,不得不说,这一群人恰好又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官员,其一言一行都能让群众感受颇深。古有“苛政猛于虎”,现如今说“小官贪腐猛于虎”也并不为过,一件件曝光的案件、一笔笔巨大的贪腐金额,试问,该拿什么拯救你们——贪腐的“小官”?

    约束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小官职位职务虽小,但是权力却不小,有些项目牵扯了几千万甚至几亿,正是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让小官们有了暗箱操作的机会,也正是因为小官们较少承担或者没有承担过违纪违法的成本,才养成了他们为所欲为的性格。“权力”具有双面性,一方面可以让做事畅通无阻,但是另一方面一旦私用也将成为绊脚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确保权力正确使用的好方法,也更是阻断暗箱操作的“良药”。

    激发群众热情,确保全方位监督无死角。有些小官很会作秀,在领导面前表现大公无私、两袖清风,在群众面前耍官威、摆架子;或者,人前艰苦朴素,背地里贪污腐败。有些小官的贪腐行为,群众看在眼里,但是迫于无奈,害怕向上反映,也不想向上反映,终究不了了之。所以,治理“小官贪腐”,还得多向群众了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畅通群众反映渠道,让群众可以反映,也敢于反映,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事,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让监督的效用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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