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厅官开房遭敲诈,涉事干部为何隐身?
中国法制网
2015-08-12 07: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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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头有你的性爱视频,如果你不拿1300万来,我就放到网上去,让你身败名裂。”今年33岁的黑龙江女子赵某某,为了中标得到一工程项目,设局勾引了云南某厅级领导陆某开房,还偷拍了两人之间的不雅视频。手握这一“铁证”,赵某某认为发财的机会到了,伙同他人多次向陆某进行敲诈。没想到,钱一分没有拿到,自己却进了班房。最近,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8月8日云南网)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通过网络最终落马的官员可谓屡见不鲜,纵观很多案例,一旦官员被举报,无疑是“引起围观、纪委介入、最终落马”的节奏。或许正是因为网络反腐的功效如此之大,所以一些官员甚至“闻网色变”。
然而正是因为网络的巨大影响和“桃色新闻”的杀伤力,一些不法分子就以此为手段“围猎”官员。赵某某就是这样的典型,以为通过勾引和厅官开房,并录下视频,就能够为所欲为,就能够随意左右摆布厅官,得到自己想要的。没想到的是,这位厅官并没有吃这一套,最终赵某某的阴谋不仅没有得逞,反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说本次事件是一名普通商人、群众,那么这件事也应该是到此结束。但是事实却不见得如此,因为当事人是厅官,虽然其是被人利用才被拍摄的这些不雅视频,但是这也说明了官员本身的作风就不正,试问如果该官员能够洁身自好,何以惹得这身骚?
但是到目前,新闻中完全没有对该位厅官的作风问题有什么处理的信息,甚至连厅官的名字都无从知晓。笔者认为,虽然厅官在敲诈案中属于受害者,但是也说明了具有严重的作风问题,不能因为当了受害者就免于作风问题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