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和“实”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中国法制网
2015-08-08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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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践行“三严三实”,做发展的开路人。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和关键,我们必须以“严”和“实”的作风,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做开放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引领者。(8月3日党建杂志)
我们的权力是为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常有这样一种说法,“基层干部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杂念、不急功近利、不急于求成,常思肩头之责、常念组织信任、常感群众期望之重,时刻将群众的利益诉求放置在心中,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和解决问题,要拥有“舍我其谁”的魄力,在困难、矛盾、风险面前,把责任扛在肩上,敢啃“硬骨头”,遇难不畏、见险不退,努力让自己负重前行。
其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是唯我独尊,滥用职权,而是谦虚为怀,忠诚履责,甘当公仆。不断地自我革新、自主学习,坚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则内自省也”,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走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将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扑下身子办实事,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时刻铭记自身共产党员的身份,炼就一身硬作风,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