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为官之道”要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中国法制网
2015-08-08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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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有其要领,为官当领导作为治理社会事务的一种社会职业,也是如此。自古以来,为官之要领或称之为官之道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战国时的荀况说,执政者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但仅凭权力并不能使天下自行安定,“安之者必将有道也”。(8月4日党建网)
“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做官的学问其实就是做人的学问。如何做人、干事、为官,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用自己终生的人生实践来回答的问题。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把持续发展摆在首位,把解决问题摆在首位,以寝不安席的责任感、食不甘味的使命感,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加速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突破,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绩来衡量自己工作能力,才能真正取信于民。要清楚自己肩负的使命,认真履职、敢于担当、激情创业,在工作岗位上多办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难事。
陈毅同志告诫党的各级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勤政廉洁的表率,并带头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另一方面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苦、守得住原则,警钟长鸣、警惕诱惑,严格用八小时之内的要求约束八小时之外的一言一行,用工作上法规制度规范工作外的一举一动,力求无论人前人后、还是台上台下,始终公私分明、廉洁清明,只有这样,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及时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造福于民,最重要的是做人民公仆,为民办实事。(文/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