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意:权力畸变:老人办寿酒需满70周岁

原创   2015-08-05 16: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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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意:权力畸变:老人办寿酒需满70周岁

 

据《成都商报》报道最近,四川省通江县政府发布的一则规范操办酒席的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中办寿酒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8月5日  新华网)

 

笔者不知道地方政府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出了这样一则对操办酒席进行规范的通知,其中竟然要求办寿酒的老人年龄要在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70周岁、80周岁、9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这样的规定究竟有何切实意义?办不办寿酒取决于群众的个人意愿以及权利自由,过不过生日,祝不祝寿,完全是群众自由意志决定的事情,现在居然上升到需要公开用制度来规范。笔者认为这简直就是权力的畸变,用公权力来限制群众的权利自由。难道仅仅发布一纸通知,这样就能够杜绝社会上的歪风邪气,营造积极向上了的社会氛围了?恐怕不能。首先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办酒席搞宴请是自古以来长期存在的风俗,移风易俗绝非通过一个简单的规定就能办到。其次,从操作层面来说,申报程序太复杂,执行上有难度,70岁以上才能办寿宴,而且隔10年才能办一次,这与传统风俗老百姓兴办60大寿有冲突,具体操作起来估计有些困难。再者,说句不好听的,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能够活到70周岁,而这对那些活不到70岁的老人来说太不公平,可能造成他本人以及家人一辈子的遗憾,这显然有悖人性。

 

因此,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应当善用权力,严格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管理,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导社会风气,用更加科学可行的方式去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群众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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