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金山银山 更要青山绿水

中国法制网   2015-08-05 16: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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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所到县、市,提及“环境追责”,环保官员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表达“不解”——环保涉及众多部门,国家亦有职责界定,但只要出了环境问题,环保部门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舆情爆发时,一些地方政府通常还会处分环保官员来平息民怨(网易新闻 2015年8月4日)

环保机构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大局。比起‘拒绝污染项目进入本地’,地方环保局长在许多情况之下是要把屁股坐在污染企业一边的,比如‘帮助招商对象拿下环评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审批手续’等等。 GDP和COD(‘化学需氧量’,一种环境监测指标)对地方政府而言是难以取舍的两项指标,‘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对于经济薄弱地区而言只能是‘远景规划’,‘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更是写进报告里、挂在口头上。

   环保无小事,环境即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事实上,仅2014年,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环境违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全国移送的案件数量是过去10年总和的两倍。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环保理念越发清晰,另一方面是少数地方对环保现状睁眼闭眼、环保执法虚与委蛇——这种失衡与断裂,不仅悖逆科学发展之大势,更与“四个全面”背道而驰。

  少数职能部门在的行政不作为,与群众路线相去甚远,更有违于“绿色化”的国家战略。没有环保,再好再快的发展也难免陷入险境。我们要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教训,对环境违法一查到底,而对相关管理部门放任违法行为不作为的渎职,更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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