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阳:“处长”“撒酒疯”为何还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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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晚上9点半左右,在南京林业大学培训中心的前台处,南京玄武区住建局副调研员陈爱平要住酒店,与前台服务员梅华发生冲突,并殴打梅华致其右肩软组织挫伤。据梅华介绍,陈爱平在动手时一直将“我是处长”这句话挂在嘴边。对此,南京市纪委连夜介入调查,经过18小时的连续调查,“玄武区住建局副调研员陈爱平酒后打人”基本属实。(2015年8月5日,新浪网:南京官员殴打酒店服务员边动手边喊我是处长)
作为一名公务员,本来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而南京这名公务员,如此的嚣张可见一斑。对这样的公务员,除了被调查被处分外,有关部门也应该反思,在公务员的基本道德培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方面,是否还应该继续加强?
据被打者梅华介绍,她被打后住在医院的这20多天里,打伤她的这名男子,只在她住院的第一天去看过她,并给了她12000元的治疗费。“但他一直没和我说过一声对不起。”如果说酒后打人是酒精作用,那酒醒之后为何还没有一丝愧疚之情?难道觉得打人无错?难道觉得自己是“处长”就可以随便打人?陈爱平在打人时一直强调自己是处长还豪言“我是处长,我有钱,我要最贵的”。他这种行为不仅丢了自己的脸,更是给其他公职人员抹黑。这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认为自己是官员就应该有特殊待遇,就可以高人一等的思想是错误的,更是扭曲的。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万能的,可以解决任何问题,认为自己有权在手,就可以为所欲为,嚣张跋扈,不把群众放在眼里,甚至是把群众踩在脚下。
针对“处长”打人事件,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更要加强监督,防范于未然。同时,在公务员的基本道德培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方面,更要加强教育,提升公务员的道德修养。而公务员自己,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牢记自己的言行不仅仅代表个人,更代表着公务员队伍,代表着政府,所以更是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