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池:酒宴控制,决不能“一刀切”
中国法制网
2015-08-05 1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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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商报》报道最近,四川省通江县政府发布的一则规范操办酒席的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中办寿酒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这一通知引发热议。(2015年8月5日,京华时报)
泛滥的办酒宴确实需要控制,许多领导干部也就利用这个空子大敛钱财,利用自古以来的习俗当幌子,做着贪污腐败的事。但是,四川省通江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操办酒席的通知是不是有点一刀切的感觉呢?就像广大网友说的那样:“规定太细可操作性不强,比如70周岁才能寿酒这一点就很难执行。当地人说:“办寿酒要70岁,而且隔10年才能办一次,说个不好听的话,有些身体不好的老人一次可能都办不成。”
广大网友说的也并不无道理,规定中的寿酒要70岁才可以办,是一般情况下,身体健康的老人。但是那些身体不好的老人呢?也不排除有60多岁就去世的老人,那这些老人的儿女怎么办?60岁的时候办不办寿酒?不办,心里说不过去;办,又和规定不符。让这一类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境界。
所以,对酒席的操办控制,决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虽然通江县政府发布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是可以再人性化一点、再合情合理一点、再站在群众百姓的角度考虑一点呢?海纳百川、集思广益,从各个角度去思考制定这个规定,才能做到既杜绝领导干部利用酒宴敛财,又能满足百姓群众的日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