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通曲款”的违法乱纪岂容“嚣张”

中国法制网   2015-08-04 1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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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遗记》中记载这样一件事:贵为宰相的秦桧,把一位名叫程子山的官员叫到府上,好酒好菜地招待,却不出来见面,也不说什么事。后来,程子山发现案上有一篇秦桧的孙子秦暄写的赋。百无聊赖的他,只好拿这篇赋打发时间,不多时背得滚瓜烂熟。谁知,到了晚上,秦桧和家人仍没有出面见他,程子山只得回家。几天后,程子山被任命为主考官。在阅卷时他又见到了那篇赋。尽管看不到考生的姓名,心领神会的他极力推荐此赋为第一。(人民网 8月3日)

这是8月3日人民日报评论家的一段话,开篇作者用这样一个故事,要引出的一个话题和我们当今的最活跃的话题息息相关:反腐倡廉。在这则故事的末尾作者的点睛之笔是——纪律和规矩在跑风漏气、暗通款曲中失守失威,仍有不正之风在看似无意、实则有心中潜滋暗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百姓,但凡有点说的上话的人在面对人情世故面前,大多不会在明明白白的指出“张三、李四或者说王五,可以”而是转为委婉的说“那个谁谁谁其实还是不错的嘛。”在他们的有心暗示下,下级部门或者说阿谀奉承之人又怎会不投其所好,如此一来不论是“关系户”、还是走“裙带”路线的人都可以顺利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还能让话语者避开“以权谋私”的风口浪尖,这不得不可谓之“高明”。

十八大以来,不论是中纪委还是部分省市纪委都纷纷开展过“灯下黑”、拿“自己人开刀”的反腐倡廉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效我们可以为之斐然,但是同样因为提前漏气而使工作大大折扣的相信依然存在。如今这一则以大奸臣秦桧为由引出的私下通气,暗相授予的戏码再一次亮相于群众的视野,也再一次给反腐倡廉工作提了醒,点了名。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简单的道理同样适用于“暗通曲款,不言而喻”的官场高手。你以为只要自己不明目张胆,一字一句、清清楚楚的说出要给谁怎么样就可以逃避自己的责任,逃过以权谋私的处罚?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一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二则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三则“掩耳盗铃”遮的不外乎只有自己的耳朵,众人眼中仍然是“麒麟皮下露出的马脚”。

擅长暗通款曲的高手,自认为自己“道高一丈”,然而事实上在办案人员的眼中却不外乎都是一群“挑梁小丑”。不论是“今日办事,他日收钱”的期权腐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抱团腐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交换腐败还是“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家族腐败,我们都可以轻易的看到暗通款曲的影子,但是最后我们都能顺理成章的看到纪检机关对其的查处和得到最终令百姓满意,让群众放心的应有的“回报”。

此情此景,此时此刻,上自国,下达家,人人都在提倡反腐倡廉,人人都在呼吁向违法乱纪说“不”。那么朗朗乾坤下,又岂能容忍“暗通曲款”这类看似雪泥鸿爪、羚羊挂角,但危害着实不小的“细水”再“长流”?因此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有话语权的管理者都需谨记“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

作者: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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