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贪贿赂,岂能不遭到审判?
中国法制网
2015-08-04 09:48:47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今日上午,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沈培平在12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为云南当地企业老板“谋福利”,收受贿赂1600余万。(新京报2015年8月4日)
“天上鸟死于贪食,水中鱼死于诱饵”。官员腐败怎么不受到党纪政纪、甚至国法的惩处呢?因此,作为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来说,在位之时没有好好的把握住机会,却是滥用手中那小小的权利去为“云南当地企业老板‘谋福利’收受贿赂1600余万”,这样的官不受审,又该谁人去受审呢?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作为省部级官员,应该把心思用到为党分忧、为人民谋福利上去,万万不可利用职权去贪婪私利,为他人谋福利而收受贿赂,中央“铁八条”禁令有明确的规定,领导干部、又特别是省部级官员怎能带头违反这一禁令呢?这岂不是作茧自缚的而毁坏自己名声的又一表现?
“历览古今多少官,成由清廉败由贪”。云南官场“2014年至2015年间持续‘地震’:白恩培、仇和、高劲松等官员相继落马被查”,按照 常理,沈培平应该受到震慑而立即收手,对于已经存在的腐败问题主动向党坦白交代,争取予以宽大,可作为省部级官员的沈培平,不仅没有收手,却报以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而不思悔改,这样的官员怎能不遭到审判呢?
“不为富贵涉贪路,宁守清贫养廉名”。如何做官?做一名啥样的官?党有教导,人民有约定,作为官员,只有尽心尽力为党分忧,真心实意为人民办事,才有攀升的空间,若像“沈培平”那样,贪婪私利,徇私舞弊,收受贿赂,那只有落马跌涯的下场,而没有升迁的机会;但愿省部级官员、乃至低一级的官员引以为戒,忠诚老实,踏实做事,真实做官,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