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能上能下”制度与大自然“优胜劣汰”法则
中国法制网
2015-08-01 10: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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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大自然的法则!这一法则虽然不能全部适用于人类,但其中的“优胜劣汰”可供借鉴。
近年来,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干部管理制度,涉及干部纪律、干部作风、干部绩效等诸多方面,对于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起到了一定成效。但是干部管理“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仍然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让政府形象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要真正避免“能下”成为一纸空文,必须细化干部管理标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其中将“裸官”列为“干部能下”的重要渠道之一,明确提出“裸官”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之一,应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是十八大以来党面临新形势下从严治党所必然要做出的战略举措。从严治党是党的根本原则,也是保证党领导各级党干部带领各族人民推进社会主义各方面事业发展和进步的前提。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关键在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干部管理制度,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做出了很多有益探索、实践,出台了系列规定。
干部“能上能下”新制度,就是要解决好太平官、庸官和懒官和“父子荫庇”问题,让官场这 “一潭死水”活起来。“鞭打慢牛”也罢,还是让根部不深,蒂部不固的年轻干部怀揣“升迁梦想”也罢,总之,要革故鼎新,官场要出现新气象。
“能上能下”新制度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又一创新。对干部血液的大清洗,能够营造干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创新制度、落实管理,需要多层次、多角度的下功夫。
“能上能下”新制度正体现了大自然法则中的“优胜劣汰”, 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官员就要让他淘汰。(文/千皓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