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主文: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保驾护航
中国法制网
2015-07-31 2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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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面放开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运输管理方式,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项目,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运价水平。《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网易新闻 2015-7-31)
众所周知,社会资本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社会资本投资目的是追逐利益;二是社会资本体量巨大;三是社会投资项目众多,缺少优质项目。国家铁路建设也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投入特别巨大,动辄上百亿;二是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时间长;三是前期社会资本没法进入,双方合作机会大,急需社会资本进入。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国家在前期政策的基础上的又一次加码,不断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投资铺路搭桥,不但提出了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把优先把投资前景好、投资预期收益稳定的项目拿出来让社会资本进入,并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竞争方式,公平择优确定融资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投资主体,成功的把社会资本和铁路建设的利益和投资结合起来了,让社会资本能够在参与铁路建设、运营中获得利益,又能极大的缓解国家铁路建设资金方面的压力,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铁路建设、运营的大门已经打开,必将掀起铁路建设的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