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反腐倡廉工作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中国法制网
2015-07-30 21: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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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韩晋萍29日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腐三人谈》时介绍,根据统计,从十八大到今年的六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更新。(人民网 7月30日)
通常我们关注腐败问题,都是看谁又落马了?官有多大?贪了多少?很少有人想到,在反腐的背后,也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换句话说,往往会忽视对反腐收缴的赃款如何处理?最后是怎么样的归宿?中纪委的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则为人们点明了这一环节。
当我们把视线集中到有关款项的处理问题上时,我们就应该首先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是如何处理贪腐款的,这些款项是否直接上缴了国库?在韩晋萍的解释中,我们知道在查处腐败案件中贪官的违法所得时,会将其性质分为涉嫌犯罪的款项和违纪所得两种。一是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经过法院的判决认定为犯罪所得,二是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的违反党纪政纪的违纪所得,两部分都将会上缴国库。
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干部贪腐问题对国家、对社会所带来的严重损害,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作用。数字的背后直观的反映了当前腐败问题的严峻形势。笔者认为,个别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了贪腐,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损害的是国家大利。这些人损公肥私,对党和国家造成的影响是难以计算的,反腐必须要常态化坚持下去,纪委反腐也是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