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更应关注“利益”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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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韩晋萍29日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腐三人谈》时介绍,根据统计,从十八大到今年的六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更新。(人民网 7月30日)
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我们的关注点一直都在于某某人因贪了多少,或者说在那些地方贪了而落马,以及以后反腐应该多注意那些角度或者说方位,却甚少有人关注涉案官员的贪赃钱财如何处理?如今中纪委却是主动自报家门,也算是给政府和百姓交个底,扯个回销。
然而在关注钱财处理上,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在纪检机关办案中对钱财的分类以及处理情况。按照韩晋萍介绍,贪官违法违纪所得的钱款需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涉嫌犯罪的款项,另一种是违纪所得。前者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后,最终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是犯罪所得的那部分;后者则是在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其仅仅是违反党纪政纪的违纪所得,这一部分是需纪检监察机关收缴并上缴国库。
在这样的解释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政府和国家对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种弥补。党员干部中的“害群之马”损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中饱私囊,“官海沉水”后又怎能放弃对“利益”的追缴。他们也许是应证了什么叫“人为财亡”,但他们“亡”后属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却不能不忘记追回,因为也许他们背后的财可以让一个偏远山村的孩子读上书,让贫困地区的老人就上医。
历史上曾有大贪官和珅被查后抄家的记载,那么如今的反腐账本也是顺应时代发展而来的产物,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看看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的账本:已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收缴201亿元违纪所得。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已经不算小数,有这一笔不知道可以挽救多少因贫困而辍学的孩子,可以改善多少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抑或说是可以让多少个家庭过的更加温馨,可以为小康社会建设贡献不小的力量。
时间在推移,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没有改变,新常态的作风建设还在形成,那么反腐倡廉“利益”回收的数据还会变多,作为百姓的我们也应该多关注关注这样的“账本”,而不是仅仅高兴或者说麻木于又除“一害”或者说又打“一马”这样的八卦。
同样,从这个“账本”上背后,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利益”的回收,更多的应该是国家和政府对于正风肃纪运动的坚持以及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构造。
作者:尘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