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青:干部任职“能上不能下”的任职“能上不能下”宣布进入对症治疗的阶段

原创   2015-07-29 1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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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从出台的规定为解决干部任职“能上不能下”的“顽疾”开始下药,《规定》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基础上追加了“身边人”约束不力等5种将要追责的情形,明确了“违背公德”、“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等10大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明晰了调职程序。当然要全面的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还为时尚早,《规定》的出台只是走出了第一步,其实接下来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庸懒散拖”情形如何界定?“约束不力”,如何才算约束不力?又或者要怎样做才算约束有力?达到何种程度的干部就可以宣告进入“下”的调职程序了?是依靠群总举报?依靠年底考核?依靠上级定夺?依靠下级推翻?怎样才算是所谓的“干部群众意见大的”?当然“裸官”等很清晰的情况下可以进入程序,但其他不好界定的情况谁有资格来说这个人是否不能胜任职务?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规定在某些方面也只能是“一纸空谈”。

当然,此次《规定》的出台绝对是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先河,从这个举动也看出来了中央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坚定决心,想要更加公正地对待干部,终结掉“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不干一个样”。力求更大限度地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能力,营造更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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