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涉农和扶贫领域犯罪的给予重处
中国法制网
2015-07-28 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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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到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新华网 7月22日)
中央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缩小贫富差距,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众所周知,国家扶贫资金主要作用是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在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是有人确管不住自己的手,将国家扶贫资金据为己用,严重阻碍了国家惠民政策,小康社会的建设。
近日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公布的一项数据令人骇然,自2013年到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这项数据虽然没有公布出涉案总金额,估计数字也令人震惊。笔者认为,连这样的钱都敢伸手拿的人,一定要给予重处,因为这不单单是没有让国家的财政资金落到实处,更重要的是阻碍扰乱国家计划,损毁了人民对国家的信任和期望,所以像这样的腐败就是罪无可恕。另外我们还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的一定要严加审核,对于项目的前、中、后期都要严加看管,防止弄虚作假;实行连责制,对于涉及到扶贫项目的有关部门,一旦出现问题,所牵涉的人员都要负责。
作者: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