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扶起“摔倒的人性”
中国法制网
2015-07-28 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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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有人突发疾病摔倒,到底扶不扶?7月24日,首次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规定: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针对恶意诬陷者,《条例(草案)》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如今有少数人利用尊老爱老社会风气发“讹人财”,这不仅是对施助者的诬告和伤害,而且是对中华民族传承五千年的传统美德的玷污与亵渎。在屡屡发生的扶老人反被讹事件面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逃避或观望,人人明哲保身、袖手旁观,这摔倒的不仅仅是老人,更是人性的摔倒,人性要是倒了,想扶都扶不起来。
把摔倒的人性“扶”起来,是极其重要的道德重建。摔倒者和扶人者,原本是受道德约束,但如今日益渐多的讹人者,让这道德之塔开始崩塌。要重新建立起这道德之塔,就要健全对助人者的保护机制,由此形成对道德的有力保障,以完善的社会保障呵护道德之“善”,解除助人者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诬告、讹人、敲诈勒索行为的道德谴责和法律打击力度,让无德无良者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的出台,是实践道德保障的开始,而只有法律实践更规范,不管讹诈还是真的撞了想逃脱,这两种情况都不会那么容易发生。如果大家都遵从法律规则,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那么“摔倒的人性”又何愁不能用法律扶起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