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言:约束权力,对贪污腐败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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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到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7月22日 新华网)
扶贫办主任的本职工作应该是在党的号召下,带领广大的贫困人民脱贫致富。但假如其本身存在贪念,把扶贫资金当作自己的“小金库”,必将会触犯法律。一些省的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包括村支书、村长等村组干部同流合污。有的市、县更高达70%至80%。有的采取伪造公章、签名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他们目的简单,手段隐蔽,甚至连续多年作案。在我看来,对于国家提供的扶贫资金,不管有怎样的理由,都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婪之心而据为己有,因为这样既侵占了群众的利益,又影响了国家的惠农政策在农村地区的正常实施。
在某些地方的扶贫资金确实存在着虚报冒领、肆意挪用和监管不力等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我们必须坚持创新思想,与时俱进,注重健全制度,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扶贫资金能够充分惠及扶贫对象。在我看来,如何能够让扶贫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这在于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有一个正确的权力观,要知道权力来自于人民, 其落脚点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谋私利。要时时刻刻以共产党员的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要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要懂得努力工作达到领导岗位的目的是为了体现自己更大的人生价值,更高的奉献理念;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约束官员的权力,让他们不敢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