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党员干部抓大项目揽钱财,败也

中国法制网   2015-07-21 15:51:25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在台上,陈弘平调门极高,强调“只要对揭阳快速发展有益、对揭阳社会进步有益、对揭阳人民群众有益,就要不择手段、无中生有,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为揭阳崛起振兴杀出一条血路”;在台下,他却将公平市场竞争与合理利益分配抛在一边,和少数有特殊关系的老板打得火热,利用垄断的大项目资源大搞权钱交易,“互惠互利”,共享“腐败红利”。(7月20日  经济参考报)

    “只有大项目才能带来大发展”、“大项目腐败”、“打招呼”、“暗度陈仓”、“指示”、“富老板苦百姓”这些陈氏语录句句破坏干群的关系、损害党的形象、损害人民的利益,在“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十八大的三令五申下,陈某为何顶风作案、明知故犯、抓大项目、收受上亿的贿赂、弃群众的利益于不顾,把自己葬送在无底的深渊?

    究其原因,主要是其自身素质不高,党性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身为党员干部,背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借为民谋福利的幌子,大揽项目,大敛钱财,沉迷美色,招呼不断,安排不少,这样的干部法律法规容不下他,老百姓更是忍无可忍。如何减少甚至遏制下一个陈某某出来“为非作歹”?

    笔者认为,狠打陈某某的弄虚作假--“借大项目之名行腐败之实”之风,首先,要强化思想建设。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自律要求,用“三严三实”的的刚性要求来约束干部行为,纠正“不择手段上大项目搞大发展”的错误发展观,避免其走向贪腐的深渊。

    其次,要强化责任意识。“一把手”要真正担负起一个地方发展、一个单位履职的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事业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意识,在“一把手”用人、管钱、管项目等关键环节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法律红线意识。

    最后,要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阳光化了,官场生态自然一片明媚,阴气邪气再无滋生的环境。”特别是大项目的决策、大工程的实施、巨资金的使用等做到公开、透明,建立媒体监督和大众监督联合机制, 强化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把滥用职权、贪污腐败“拍死”在萌芽状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