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为干当谨记“三错”

原创   2015-07-21 1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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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为官、为干当谨记“三错”

    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就是无数笃信“只有大项目才能带来大发展”的官员之一。以“揭阳赶超进位的首席执行官”自诩。城市面貌快速改观,GDP增速排名和财政收入迅速上蹿,他的“政绩”曾经一度被称颂。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首席执行官”,却因为在大项目引进和实施过程中种种“暗度陈仓”的不法行径而落马。(新华网 7月20日)

    众观一批批落马贪污腐败官员干部,不难发现他们都有很多共同点,都逃脱不了“钱”、“色”二字,陈弘平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深挖其根本,关键在于“三错”。

    一错,错在政绩观。揭阳本是人多地少的欠发达地区,陈弘平不结合本地实际脚踏实地发展经济、为民增收、创富,而不惜以损害百姓的利益,忽视百姓的疾苦为代价,盲目疯狂地追求GDP增长,还号召“下狠心,用狠人,上狠措施”,大做自己的“盛世”工程。无视“盛世”背后的“哀鸿遍野、哭声满城”,这是在一种病态的政绩观在作祟。

    二错,错在朋友圈。一是畸形政商关系,借大项目实现“大敛财”与私企老板们共享“腐败红利”,不以为耻,反以为傲。多年精心经营自己的“小圈子”,重点培养“伙伴”成“盟友”,利用职权帮助“盟友发展”,大搞权钱交易,“互惠互利”,共享“腐败红利”。二是亲戚、家人深陷其中,不仅没有当好 “把关者”,还成为“纵容者”甚至是“教唆者“。三是“色”字当头,肆无忌惮地为其情妇许秋琳“安排”工程项目,失去理性,违背常规,追悔莫及。三个因素共同作用形成连串腐败,最终必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网打尽。

    三错,错在权限不清。陈弘平之所以能够为所欲为主要来自手中的权利,该他管、不该他管的都在管,有权管、没权管的也都在插手,“五个凡是”的“陈弘平式家法”由此产生,其权利涉及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权力,为他贪污受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是罪恶的源泉。

    一错“烧”心,二错“烧”钱,三错“烧”人。为官为干当脚踏实地,步步为营,干干净净为官,认认真真做事情,老老实实做人,切莫“走错路,上错车”,最终步步错,万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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