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标楼”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原创   2015-07-20 16: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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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下达投资280万元,实际投资额2300余万元;批复面积180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逾9300平方米……记者调查发现,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的湖北省建始县,存在违规超标建设办公楼问题。“超标楼”背后,正规立项被“搭车”“注水”,以及后续监管缺失等状况不容忽视。目前,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多名干部被立案调查。(7月17日 光明网)

 

  近年来,地方党政机关盖豪华办公大楼、超标楼堂馆所之风蔓延,豪华、超标“衙门”频频挑战社会公众敏感的神经,违建为何停不下来,不少地方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不良现象屡禁不止,不断引起民众哗然,更拷问着我们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事实上,中央对超标违规楼堂馆所可谓是“禁令”不断。全国性的清理狠刹兴建楼堂馆所之风常刮不停。中央不可谓不关注,整顿的态度不可谓不严厉,但是禁令依然挡不住楼堂馆所超标建设。

  在为中央明令禁止、强力清理超标“衙门”点赞的同时,也应强烈质疑清理整顿效果的可行性和持续性。我们不得不深思,“超标楼”为何屡禁不止,各地超标准的楼堂馆所为何会顶风违纪。 

形成当前地方“超标楼”的奢华之风,首先是监督体制上的障碍。党内监督是系统工程,就目前基层情况来说,还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等尴尬局面。其次,政府财政不透明性及滞后性,导致公众缺乏知情权和监督权,易滋生腐败。第三,虽然有关于办公场所等修建的标准,但这些规矩还不够细致不太具体,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加上在实施过程中走形变样,使得“超标”现象司空见惯。最后,由于形成了“超标楼”的“破窗效应”,法不责众,监管难以下手,惩处难下狠手。

  笔者认为,治理“超标楼”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清理整顿现有“超标楼”,严格对违法者和监管缺位者的责任追究,减少“超标楼”的存量。另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资金的公开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使监管到位,从制度上预防“超标楼”的增量。(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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