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话话:违纪干部的违法所得应该被及时依法追缴

中国法制网   2015-07-17 22:09:38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于2014年4月8日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没收犯罪嫌疑人陈西受贿违法所得一案,南通市中级法院于2014年12月19日作出一审刑事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陈西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711.25万元,上缴国库。据悉,这是江苏省首例嫌疑人死亡后没收受贿违法所得案件。(新华网7月16日讯)

    此前,干部违法后在调查期间死亡的,很少被追究责任,但他们的无法所得应该被依法追缴,这是法律的规定,应该严格执行。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经常有违纪干部被通报接受调查,很多干部的违纪行为被查的很清楚,当然,也有个别违纪干部在调查期间因为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应该对他们的违法所得依法收缴,并上缴国库,向社会公开,不然,对社会不公平,也产生不良的影响。

    国家其实早有许多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死亡的,其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这也是对“三严三实”的贯彻落实。在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当今社会,这些规定应该要加强,但对追缴的违法所得一定要做到公开公示,并要按规定及时将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对有受害人的违法所得要及时退还给原财物所有人。加大对违法所得的追缴,不能让其家人违规“享受”其的“利益”,让社会知道违法所得不能被“分享”,让各级干部和亲友从心里上产生不用腐的思想,也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姓名:程话话   邮编:622550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