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问责官员复出争议何时休?

中国法制网   2015-07-17 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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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称,免职后的韩志然出现在保龄球馆,跟友人切磋球技,出手总能一击全中。“一个多小时里,韩志然表情轻松,偶尔开怀大笑,完全不像一个正处于风口浪尖的官员”。韩志然此前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015年6月23日,因严重违纪被免职。(7月16日 新京报)
    
    近年来,一些曾被问责的中央和地方官员纷纷复出,使得刚刚兴起的行政问责制遭到公众和理论界对其制度价值指向的质疑。探索能上能下的官员任职制度,并不是将问责作为官员的度假时间,这也引发了社会对行政问责制的广泛关注,问责制度问而不责或者轻责成了争议的焦点所在。
    
    官员复出是一种政治历史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都有一些官员因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突发性事件等遭弹劾、被贬官、被发配,其中许多官员在日后也逐步复出。新中国成立以后,因为各种政治运动,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受到冲击,后来纠正错误,许多都复出了,而现在被问责官员的频繁复出,看似对以往规律的延续,实则大相径庭,毕竟以前是在法制不健全的前提下出现的,而目前我国对官员的问责和处罚有严格的规定,问责官员频频复出我们就不能再习以为常了。
    
    当然笔者认为对被问责官员复出也不能过于一刀切,要弄清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什么情形、什么程序复出,其公正性、公平性和公信度如何等问题,如果因违纪、作风问题等而被问责,复出就值得商榷了,请问对于无视党纪国法、不严于律己的人,有什么理由复出呢?当然因其他问题遭受“无妄之灾”的被问责官员例外。
    
    对官员实施问责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而是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鞭策官员积极进取、尽职尽责、敬业守法,给其他官员一种警示,如果问责之后复出如同儿戏,问责的效果必然无法显现。因此必须严格规范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不然对问责制度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制度的权威性、公信度将大大下降,甚至对官员失去威慑力,在民众中失去公信力。
    
    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牵扯到干部人事制度的方方面面,若没有严格的可执行的制度,就有可能将问责的目的错误的演义为平息众怒,缓和情绪,而非对干部进行警示、警醒,许多被问责的领导干部不能从自身深刻地反思责任感的缺失和公仆意识的淡忘,那么这样的问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作者: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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