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国家工作人员要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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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释放了改革红利,群众方便,企业获利。但改革并非坦途,不会一蹴而就,简政放权也不例外。那么,对于简政放权,市场主体获得感如何?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简政放权效果?还有哪些衔接配套有待完善?记者近日在云南省进行了采访。(7月14日 新华网)
行政审批精简了,有些国家动作人员认为政府职权就没有了,就不管不顾了。在行政审批改革初期,国家公职人员对政策未必熟悉,更别说企业了。对于跨地域、跨部门的行政审批,技术难度不大,部门工作人员拖着不办也不善意地解释法律政策。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如下:1、行政审批精简了,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怕担责任。2、没有相应的培训学习指导工作人员,让简政放权落到实处。3、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够端正。
国家工作人员要敢于担当。行政审批虽然精简了,但不代表政府的职能就减少了。政府只是转变了一种行政方式,面对企业的审批后的事情,政府要加强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督。要按照法律法规,对合法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支持,不合法的予以监督并追求相关部门以责任。
制定好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企业来说,要让他们明确知道哪些审批被简化了。实行阳光审批,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社会公众知道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培训。对于简政放权的一些政策,有些国家公职人员未必清楚。更别谈什么企业了,所以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简政放权的培训十分重要。国家公职人员清楚怎么执法怎么行政,才能更好地干好国家事务。
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权力。对于为官不为者,要进行相关的责任追求。“在其位,不谋其职”,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任。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要尽职履职,要恪尽职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