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贫困县超标办公楼 该降级的何止局长

中国法制网   2015-07-13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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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建始县是个国家级的贫困县,经济发展滞后,财政压力较大。但就是这样一个县,却在县城附近建起了一座座高大的办公楼。这些办公楼是给哪些部门用的呢?(7月6日 荆楚网)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地方建豪华办公楼,但是以身试法者不乏其人,从湖南省常德市国土局的超级奢华办公楼到浙江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新大楼亮化工程,从山东济南市政府大楼到本次湖北建始的超标办公楼,都让人唏嘘不已。政府的“超标”与老百姓的贫穷形成了鲜明对比,更让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从三公经费到办公楼的审批,都是一切从严,笔者认为此次贫困县的超标办公楼,是无视法纪,顶风作案的典型,应该给予严格的处罚,不能再像以往“罚酒三杯”,根本起不到任何的震慑作用。
    
    众所周知,在政府的办事流程中,层层审批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办公楼的审批,从办事人员的起草,在到各个局长审批,县长审批,最后到县委书记审批,应该说只要有任何一个环节的任何一个领导还有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坚守,超标办公楼必然不会公然开工建设,对于追责,笔者认为不能光给予卫计局长降级处分,对于主管审批的建设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也要进行严格的追责,不能让“豹子办澡堂子,淹死了狮子,老虎大怒,骂了狐狸,打了松鼠,最后,毙了8只蚂蚁”的闹剧重演。
    
    笔者认为各地应该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并以此为戒,加大对各级政府办公楼的审批力度,加大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力度,让超标办公楼现象逐渐减少,直至彻底纠正此类不正之风,并积极进行警示教育,积极将人力、物力、财力投身到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既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客观要求,又是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内在需求,更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现实需求。(作者: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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