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邑:“清水衙门”不在监管的空白区

中国法制网   2015-07-13 08: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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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个不大,好多人会觉得它并不起眼,可是这小东西管不好也会出大问题。比如各地的路灯主管部门,过去在人们眼里都算是清水衙门,可是随着反腐肃贪的力度不断加大,这清水衙门里竟也挖出了不少苍蝇。“小小路灯背后,往往是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巨额投入。”大中城市上十万盏路灯的日常维护、电费、广告承租等都是巨额收支,从设计到维护,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杭州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原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7月2日中新网)

由于职能分工不同,在我国行政体制之下,一些部门掌管着实权,而一些部门却相对权力小一些,有的甚至被人们称为“清水衙门”,顾名思义就是指除了工资以外没有别的经济来源,没有油水可捞。

但是一个路灯管理所的会计,贪污路灯电费588万,这不得不让我们感到惊讶,不得不让我们对“清水衙门”有了新的认识。“清水衙门”流的就一定是清水?其实不然,既然是“衙门”,那么就意味着拥有权力,虽然权力不一定是实权,但是至少拥有调配公共资源的权力。只要拥有权力,那么久意味着有腐败的可能,所以其实所谓的“清水衙门”只是一个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网络上既有省部级高官的落马被曝光,同时也有一些村干部被查处的消息。所以从严管党治党是没有界限的,只要向权力伸手,那么就是反腐的对象。那些处在“清水衙门”的人,更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不能因为身处“清水衙门”,就觉得自己不会列入监管的对象,就拿到了“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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