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语:抓好“严”和“实” 杜绝“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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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严”和“实” 杜绝“带病”提拔
伪造虚假聘干手续为他人谋取职位被免职、超编任用干部负责人被查处……日前,辽宁对6起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让当地干部深受震动。治国先治吏,治吏须从严,作为从严治吏的起始环节,如何把好干部选任的“体检关”?近期,辽宁、四川、贵州等多地严查干部选任违规案件,出台具体办法,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各个环节,强化干部管理。(2015年7月6日《人民日报》)
干部选任向来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和焦点,可违规提拔、“带病”提拔仍屡禁不止。笔者认为,根源仍在于“严”和“实”上。那么,该如何抓好“严”和“实”呢?
抓好“严”和“实”,“严”是基础,制度要规范。从制度上对选拔人才进行规定,从过程中对责任进行明确,让真正的符合条件的好干部得到重用,不仅符合组织要求,更加顺应“民心”。以四川省为例,该省今年初出台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规定干部动议提名要强化“核职数、看结构、广比选、审表现、查廉政”5个要件。四川的一些地市进一步制定办法,明确了动议提名只能是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防止把领导个人推荐当成提名。同时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人选,必须综合考虑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经集体研究决定。
抓好“严”和“实”,“实”是关键,要强化责任。强化责任,推行实名签字认证是有效和可行的方法。在民主推荐中的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环节,实行考察组和推荐人双向实名签字认证程序,改变了以往“推完走人”和“谈完走人”的模式,将严肃的干部推荐工作转变为“与己有关”,有助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透明、公正。同时,对违规任用干部现象,实行“严纠错、严通报、零容忍”。只有从严务实,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才能给组织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立足于严,发力要实。只有查处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规者,震慑一大片,才能让干部任用更科学,让干部管理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