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怀孕生育到底谁说了算?

中国法制网   2015-07-03 15: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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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引来焦作微信圈的网友们纷纷吐槽,《通知》上说,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同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网易财经  7月2日)

    不可否认,一些企业单位为了在有限的时间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对员工的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但是对于“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 的奇葩规定却让不少人吐槽。若真有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反映出单位管理层不懂法,另一方也反映出单位管理缺少“人性化”“人情味”,一味以赚钱为目的,将员工当机器。

    怀孕生育是妇女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性的一项基本权利,女性有权自主决定生与不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法》等都明确规定了女性有生育的权利,我国政府发表的《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亦鲜明地指出:“国家尊重妇女的生育权,保护妇女的生育健康”。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中,这种权利不应该受到限制和剥夺。(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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