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以案说法,更能加大普法效果

中国法制网   2015-07-03 1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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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开车运输毒品,是否犯罪?”近日,在西充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件毒品犯罪案的现场,多了120名旁听的中学生。宣判结束后,法官专门结合案件为学生“以案说法”宣讲法治。(7月2日 新华网)

        以案说法,讲的是案例,说的是法律,是为了更明白,更易懂地向广大百姓宣传法制,从而达到懂法,不违法的效果。

        普法宣传传统的一般方式就是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制作专栏等,这种传统方式的优势是方便简单,并且宣传人员的工作量较小,但效果往往不尽人意,这种被动式的灌输考虑不到群众到底能不能吸收,各种宣传单、标语、专栏有没有人去看,看懂了没。可能大多数是浪费了我们工作人员的成果,也浪费了资源,耗人耗材的工作却没达到效果。

        以案说法,将深奥的法理与案例结合,进行生动的法治宣讲,各市地进行多种新颖的方式:泸州市司法局还与媒体合作开办《给您说法》电视栏目和《以案释法》报纸专栏;而绵阳则整合全市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资源建立“以案说法”案例库,并在案例库中精选案例制作成折页、挂图、光碟、微电影等。此类新颖的方式比起传统方式来说似乎更能吸引人注意,更能达到普法效果。

        以案说法,是让我们普法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不白费,工作更能有效率。而工作方式多种多样,也避免了重复性工作带来的倦怠。

        以案说法,给的是群众百姓普法,也是给我们党员干部领导班子普法,党纪党规摆在那里,法律法规一视同仁,为何我们的干部队伍仍有不怕高压线,仍然以身试法?有的是想钻法律的空子,有的是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心存侥幸。把事实摆在眼前,把以身犯法的代价摆出来,血淋淋的教训,笔者认为肯定比一条条的法律法规更能深入人心,更能让人们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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