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言:不要让“占车”成为车改的“拦路虎”

中国法制网   2015-07-03 09: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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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中央审计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显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报告指出,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但与上年相比,很多违规问题“下沉”至所属单位。(7月2日 新华网)  

    2014年7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车改文件提出了“六个不得”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今年4月,新华社就曾披露几起车改乱象,如深圳龙华新区城建局副局长田晖南坐的私家车,“司机”却是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还有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袁某长期占用省肿瘤医院的豫AG0748号牌公车,被举报后归还。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车改”,如今连一些国家部委都顶风违纪,变相配车,试问车改的意义何在?

    笔者认为,车改不能光看是否管好狭义范围内的公车,也要管住类似于“变相配车”的其他乱象。有些机关看似守住了公车编制数,可在编制外也有“配车”,这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管束敏感度,开展专项整治和不定期清查。说到底,公车改革的关键,还是在于管住权力滥用的通道,这就需要监管的覆盖面更广、震慑力更强,以强硬的手段严厉打击占用其他单位车辆、变相配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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