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庆丰 制止医闹刻不容缓

中国法制网   2015-07-03 07:48:24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稿,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6月30日新华网)

    医闹这个名词,这几年用得十分频繁,让作为白衣天使的医务人员十分揪心。发生了医疗纠纷,部分患者家属不是正常地进行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而是采取各种途径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进而给医院施加压力,妄图从中获取不当的经济利益,医闹是社会的阴暗面,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在医闹之下,医院正常秩序被打乱,大量患者无法及时就医,更有甚者,有的医务人员遭到恶意辱骂、人身伤害甚至被杀害,有的医务人员不堪折磨自杀身亡,由此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巨大。我们政府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示范和从众心理之下,这种情况有可能将会愈演愈烈。

    在此背景下,国家从建设法治社会出发,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对医闹行为的处罚规定,有了这一道尚方宝剑,既能够保障医院、医护人员的合法利益,也能够引导患者家属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将来对于那些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人员,我们的政法机关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重拳出击、及时处置 ,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从而使医院成为文明清净之地,医务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到为广大患者祛除病痛上。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