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红佑:为公正执法上锁

中国法制网   2015-06-30 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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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公安部印发实施《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都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属于违法干预办案的,一律予以通报;违法干预办案造成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为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划定“红线”。公安部是我国进行执法的权力机关,对于司法活动的进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项规定将司法活动从根本上进行了保护。

        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报告的行为予以支持,不得妨碍、限制、侵害登记报告人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对登记报告人员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保密;对应当报告而不报告或者利用登记报告诬告陷害的,以及对登记报告人员或者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评体系,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这项规定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它的制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利得以公正的维护。

        公正司法是我国现阶段以及今后的重要目标,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权力机关,我们需首先从自身下手,严格要求自己,这样才能切实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得到群众的拥护,才符合我国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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