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怎可能瞒天过海
中国法制网
2015-06-29 2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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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一村委会委员,在协调南水北调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两名村民多获得拆迁补偿,事后接受和主动索取好处费15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密云县西田各庄镇仓头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王成银有期徒刑10年。(6月25日 人民网)
在南水北调工程中,王成银负责协调仓头村工程段群众的地上物的摸底、核实,建筑物拆迁补偿等工作。这一项工作虽不怎么高大上,但是却拥有着让人羡慕的权力,被拆迁的村民能测量出多少面积,能拿到多少的补偿款,都或多或少跟王成银有着关系。
干部的权力一旦拿出来交易,造成的后果终究是害人害己。王成银利用自己的权力以村委会的民义给魏某出具了“边角地”的证明,当然,这份证明一出,双方就有了利益关系,魏某因此多获得了补偿款,王成银也就顺理成章的索要烟酒钱。第二次针对地上物补偿价格也是如此,又是一纸证明让田某从中得到好处,当然王成银也就有了烟酒钱。不得不说,这是违法违纪的,就是利用权力捏造事实,骗取国家资金,造成双赢,怎可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瞒天过海。
干部越是掌握着权力,越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特别是拆迁工作,村民或者居民面临着家园的拆毁,或者田地的损失,心情本身就是不平静的,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公平对待,有多少土地面积就是多少,不能因为跟那户关系好就多写一点,讨厌那户人家就少写一点,或者收了别人的好处就多写一点等等,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公平公正公开,要相信违纪违法不可能瞒天过海。
笔者认为,作为国家干部就应该时时刻刻的为群众着想,因为他们把信任交给我们,我们就应该不辜负,并且进一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一起为早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