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上泉:必须以法治重塑社会信任

原创   2015-06-28 19: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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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以“上访”“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之实的违法犯罪链条。经进一步缜密侦查,一个以“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为纽带,承接各类“声援”“围观”业务,组织一批相对固定的“访民”群体“站台”,活跃于全国各地的热点案事件,彼此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共享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凤凰网》转载《翟岩民刘建军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一文,2015年6月21日)其实,各地从事信访工作的通知基本都知道,在“上访”、“维权”中,存在一条违法发犯罪链条,在此链条上,上访者不过是被欺骗压榨的对象,得利者是那些“访民经纪人”,当然还有国外的反华敌对势力。

    笔者曾听人说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位上访者从未到过北京,对于到哪里上访完全两眼一抹黑,因此心里还是非常不安,可当他刚出火车站,就被眼光毒辣的一个人叫住了。那人问他是不是来上访的,说自己专门安排上访者的吃住和上访事宜,并告诉他跟着自己,吃住不用掏钱。看上访者狐疑不信,这人把这位上访者带到一家旅馆住下后与其一起吃饭,聊天,饭后,抢着把钱付了。上访者心里感激不已,以为这人是国家 哪个大机关的工作人员,遂放心跟着这人。此人首先就打听清楚了上访者的籍贯、属地,然后给访者属地在京的办事处打电话,让办事处来接人,等办事处的人到后,顺便要求把为上访者支付的食宿费结了,当然他从中赚了一笔。然后,此人又转回火车站等候下一个目标。

    此类关于上访如同笑谈的故事这反映出各地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还有许多值得纠正、改进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传递出我们的社会对法律、对司法体系的不信任,在基层、在农村更甚。正因如此,,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以“五年规划”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至今,这场声势空前的全民普法运动已持续近30年,无论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中外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举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部门,本该带头严守法律,依法行政,却因缺乏他律以及自律,常常任性而为,发生了许多侵犯了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事,使法律的公平、严肃性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当某个基层政府与老百姓产生纠纷而提出走司法途径解决时,老百姓会讲:政府和法院都是一家子的,只会为你们说话,我不去。由此可见,法律的客观、公正与严肃性在群众心目中是怎样的印象。同时,政府的违法行政也造成了群众的上访,因为老百姓不信任法律就只能选择到上级政府反映诉求。

    是什么让群众不远选择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呢?笔者认为有这样几点原因:一是走司法途径、程序长、费用高,让普通群众望而却步;二是我国虽然已经普法30年,但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精耕细作,扩大成果;三是一些政府部门违法行政,造成恶劣的影响而未得到制止和纠正,严重影响了群众对法律公正性的信任和信心;四是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本身还不完善,需要持续完善、改进。

    我们对恶意上方、非法上访、缠访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的同时,必须加大法治力度,树立法治权威,破除“法不责众、法不责老、法不责幼”等人治迷思,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信仰法律、信任法律、信赖法律的法治精神,以法治重塑社会信任。习近平总书记讲了句掷地有声的话: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相信人人都能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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