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林:监管缺失,必然滋生腐败
原创
2015-06-28 15: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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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天上午,石家庄中院对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边飞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最终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月24日 凤凰网)
近年来,县委书记已成高危岗位。前不久,从中纪委等权威渠道通报的消息中获悉,至少有38名县委书记落马,仅仅在今年的反腐风暴中,山西有近20名县委书记落马。而边飞令人震惊的是在2005年到2013年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5千多万元,另外还有4千多万元不能说明来历,真是让人愤恨之极。那么,我们的县委书记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权力了?我们的监督机制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了?
县委书记首先对当地的干部人事拥有绝对支配权,干部的任免完全就是县委书记一句话。其次,县委书记对县级财政可支配经费、重大项目的建设大部分由县委书记掌握等等。如此一来,滋生腐败也不足为奇。
作为监督县委书记的常委、人大、纪委、司法等部门,在目前的机制下,他们的监督对县委书记来讲很难发生作用。常委、人大、纪委、司法的一把手按级别来讲是县委书记的下属, 下属的监督能对他发生作用吗?直白一点,他们还要对县委书记言听计从、俯首帖耳。笔者记得一句官场戏说,“谁对我上心,我让组织部长上心他;谁让我伤心,我就让纪委书记让他哭泣。”虽说是戏言,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县委书记权力过于集中。这些作为监督权力的机构对他不起作用,那么必然会导致腐败。当下,只有加大反腐力度,对权力严加看管,从体制本身着手,把权力装进笼子,上牢套子,晒在阳光下,才能让县委书记们不敢伸手,更不能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