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领导交待岂能成为拖延立案的借口
中国法制网
2015-06-27 17: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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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拖延近一年立案,公安副局长称“领导交待”。肇事司机没有醉驾,事后自己报警,并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然而就是这样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的于某辉竟然拖延了近一年才办理立案。近日,于某辉被起诉到法院,他辩称拖延立案是“领导交待”的,他不认同自己犯了滥用职权罪。(6月25日《新快报》)
交通肇事发生一年后才立案,如果说这仅仅是办案者的拖延造成,还没有那么严重,但是拖延办案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究竟在拖延办案的背后有没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的于某辉面对法院的审判,回应道是“领导交待”。这就足以证实拖延办案的背后有隐情,不是简答的懒政这样简单。
当然于某辉或许根本没有想到他的这一句“领导交待”,其实就正是坐实了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事实。在他看来,抛出“领导交待”就能够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在官场确实流传一句话“官大一级压死人”,如果于某辉所言属实,面对领导不合法的指示,处理起来确实有些两难,但是这难道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难道他就不能一边执行领导的指示,一边通过其他渠道反映这样的情况吗?与其说其实屈服了领导的“淫威”,不如说其在意识上就已经对此执行默认了。
但是对于该事件,笔者希望尽快解开两个谜团。那就是于某辉声称的“领导”究竟是谁?其辩称的“领导交待”是不是真实的?在任何时候,执行上级的安排部署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必须坚守法律的底线,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执行那才是正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