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林: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村官腐败现象
原创
2015-06-27 1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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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一村委会委员,在协调南水北调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两名村民多获得拆迁补偿,事后接受和主动索取好处费15万元。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密云县西田各庄镇仓头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王成银有期徒刑10年。(6月25日 人民网)
在我国,村干部在其所属的村内,享受管理行政村公共事务权利,他们直接面对辖区群众,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其负面影响力也逐渐放大,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也对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和美丽新村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有效治理“村官腐败”现象,势在必行。
从众多村官腐败案件中不难看出,出现腐败的原因在于村干部自身方面、村务管理方面、监督机制方面等。因此用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见效。
首先,应当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拨任用制度。在我国,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常常伴随着贿选、逼选等破坏公平选举的事件,通过这样的手段获选的村干部能做到为百姓服务吗?因此,把好选举关,依据选举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就特别重要。
其次,应当进一步提高村干部自身素质。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和党性修养,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培训和业务素质培训,培训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全村,这样既提高了村干部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也让全村百姓知晓村级事务以及事务的处理全过程。
最后,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要建立法律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依法加大对村干部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党内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培养群众的主人翁意思与责任感,决不给村干部腐败留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