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宪法宣誓不能仅仅停留在就职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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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同时提出所有宣誓人员适用统一的65字誓词。(人民网 2015年6月25日)
公务员就职宣誓的做法一些地方很早就开始试行,从效果来看应该是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和影响。公务员就职实行宪法宣誓其宗旨就是要让公职人员维护宪法权威,牢记法律责任,认真履职尽责。通过在公众面前宣誓表态的方式给公务员形成强大的道德压力,增强法纪意识和就职后在工作、生活等多方的约束能力,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服务型政府、维护公权力、培养“三严三实”的干部具有十分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俗话说:“三天不念口生”,或许公务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对其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生活和言行具有一定的震慑震撼力,但是,随着工作时间的延长、工龄的增加、职务的升迁以及权力的变化,某些公务员对责任和法纪意识会逐渐淡化。从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党员干部的案例来看,当初他们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振振有词地宣誓过要“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而最终却走上损党叛党的道路。
因此,笔者认为,公务员就职进行宪法宣誓非常有必要,而且不能仅仅只局限在就职时进行宣誓,还要结合一些重要的纪念日、法制日、节日经常重温誓词,让广大公务员自觉形成强大的自我约束力,做到思想上法纪意识永不放松,行动上违法行为永不沾边。同时可以完善宣誓监督制度,让宣誓人在誓词上签字,将誓词贴于办公室醒目位置,建立违法誓词所负的责任制度等,真正让公务员宪法宣誓制度发挥最大的效力。(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