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川:公务员向宪法宣誓就职不能仅仅是形式
原创
2015-06-25 2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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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同时提出所有宣誓人员适用统一的65字誓词。(6月25日 《新京报》)
“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这65字誓词代表着职业的开启,代表着一种宪法赋予的职责,公务员向宪法就职宣誓可以说是一种创新,给予宣誓公务员以精神上的鼓励,在宪法层面告诫他们要清正廉洁、恪守奉公。
公务员宣誓的范围界定为凡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并没有扩大到全体公务员,说明公务员在工作性质、承担任务特别是履行职责等方面有差别,需要进一步研究。
草案对宣誓的地点、方式和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国外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宣誓不能仅仅是一种形式,还需要宣誓的公务员时刻铭记于心,牢记三个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