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加班工资怎能入了领导的腰包?

中国法制网   2015-06-24 17: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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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丽江市纪委通报,丽江市古城区环卫局原局长李文伟及原班子和财务人员,虚报环卫工人工作天数和人数,冒领环卫津贴和加班工资数十万元。李文伟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免予刑事处罚,处降级处分。(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身为单位的“一把手”,为下属考虑应得的正常福利这是正常的事情,但是该位局长在下发职工福利的同时,却采取了“雁过拔毛”的策略,通过虚报环卫工人工作天数和人数,冒领环卫津贴和加班工资数十万元,笔者不得不佩服该位局长捞钱的手法确实高明,因为这样的方式确实显得很隐蔽,同时就算是在被查处后,也可能以“为职工谋福利”来搪塞。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该局长自认为天衣无缝的做法最终还是被相关部门查处,受到了降级的处分,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从该事件吸取的教训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进行反思。

这充分说明了当前权力监管的缺位的问题。该局长能够套出加班工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其和原班子、财物人员串通一气,达成了共同利益体。但是笔者不得不追问一句,在局长提出这样想法的过程中,就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如果说其他班子成员没有反对意见倒还是可以理解,那么该局的纪检干部怎么也会无动于衷?

纪检干部虽然有监督的权力,但是还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这就给纪检工作带来了尴尬。特别是对于“一把手”的监督,本级纪检干部更是难以把握。

所以,做好“一把手”的监督,关键还是要发挥上级纪检部门的作用,形成上靠一级抓监督的体系。这样既避免了同级纪检监督的尴尬,同时也能够给“一把手”用权带来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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