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云南新规剑指为官不为叫好

中国法制网   2015-06-23 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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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规定一出,干事没了好处”“干事是大家的,出事是自己的,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针对当前少数干部中出现庸官懒政、为官不为苗头,云南昆明市委组织部近期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人民网 6月23日)

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政府一方面大力惩处贪污腐败,另一方面大力整顿作风问题。不论是在反腐倡廉还是作风整改工作中,随着各级纪检机关的报道,我们都会发现在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没有大的违法乱纪行为,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但是他们也没有任何工作建树,他们工作中没有主动思考,没有大胆创新,只是就事论事一个鼻子一个眼,不是自己岗位范围内的事绝不插手,秉着“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思想在一个岗位一个部门一干就是很多年,或者说有的人关系好一直能力不强却也能青云直上。而这一类人就是我党和政府如今要整治的一部分—为官不为。

为官不为,可以望文生义的理解为当官却不发挥作用,不为百姓谋福利,不为人民服务。在这里望文生义并非是贬义词而是真正的中性词,因为这就是为官不为的最好解释。面对这一现象,云南昆明市委组织部近期专项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全文仅4条,共1212字;但出台的措施不绕、不虚、不空,既有监督考核机制,也有诫勉谈话、干部调整等奖惩机制。既能戴帽子,也能打板子,好落实。”而落实的关键还在于组织部要先起好担当的表率作用。因而在此次整治为官不为行动中的重点在于强化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教育、管理职能,同样组织部不能当老好人,要敢于得罪人,对不称职的干部摘帽子,要建立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机制,如此一来为官不为又何尝不能得到改善和解决呢?

云南昆明整治为官不为的新规不是吃螃蟹的第一“人”,但是却是短小精悍新规和组织部勇于担当的第一“人”,因此我们衷心的祝愿他们的新规能起到很大的效果,同时我们也为他们的新规喝彩。

作者:魏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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