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欠债,谁之过?
原创
2015-06-22 15: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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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欠债,谁之过?
近期,广东惠东县一科级干部负债10多亿元携家族十几人“失联”。据初步调查,涉及债务人82人,债务总额超过14亿元。(6月22日北京晨报)
一名科级干部负债10多亿,涉及债务人80余人,真不知这些债务方怎会如此阔绰,前仆后继的把钱借出去,难道真是此人信用度非一般的高,还是“官员”的帽子所向披靡?作为债务人看到的是更宽广的合作空间,盼望成为更大利益的获得者。
过之一,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服务于民,但他却把权力当做为自身及家族谋取利益的利器,进行权钱交易,让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这样的官员让群众伤心、失望,也给广大两袖清风的干部打了一记耳光,为营造和谐的党风、政风环境添了一处败笔。
过之二,无视法律,逍遥法外。触犯法律却逃之夭夭,他完全做好了准备,越过雷池,凌驾于法律之上,为自己另辟蹊径。他早已把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的准则抛之脑后,也是一次又一次逃脱法律的自裁,造就了他现在的胆大包天,为所欲为。
过之三,监督管理不到位。凭什么这名官员的担保就能上亿,这是有怎样的利益链条在驱动,高利息,生意涉足颇广等等,谁给了他如此嚣张的士气。我们能说这出悲剧,监督管理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有制度未落实,还是出现了监督空白区……
(作者:湛蓝星 15881651796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南羌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