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细化监督职责,让监督更有效

中国法制网   2015-06-19 0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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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细化纪委监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四川省纪委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由省委印发文件到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执行。(6月8日  人民网)

    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一说到“监督”,被监督的人肯定都会感觉自己随时被一双眼睛盯着,感觉失去了自由。其实,并非如此,监督只会让你更加自由。

    去年,四川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列出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委4个方面共22项责任清单,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党委(党组)知责守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当然,责任越重,监督的职能显得更重,监督越严倒逼工作职责落实越好。

    监督职责需细化,光说监督太空泛。很多时候,我们常常听到很多纪检干部把“监督”二字挂在口上,但可能是“监督”的职责不够清晰,导致监督很难落实。四川省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纪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组长5个方面共20项职责,详细列明责任清单,为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提供了制度依据。

    其实,不可否认,“监督”在落实工作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工作中有这样的感受,如果某项工作要检查,定会做得认真一些,这恰好是一个“监督”职能的发挥。所以,要注重“监督”的常态化,纪检干部不能说一会儿监督,一会儿不监督,应按照职责要求发挥有效的监督,同时,应鼓励群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运行在监督之下、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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