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凌萌:党组决策不能再“任性”了

新京报   2015-06-17 16: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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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其中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追究有关党组成员责任。(新京报6月17日)

党组决策失误会带来什么影响,大家闭着眼睛都知道:轻则增加工作量、损害国家财产,重则出现群体上访事件,导致社会不稳定。新闻报道过某省为了增加本地经济收益,花费大量资金引进外地林木并大规模种植,但因为引进的林木不适宜当地的环境,几乎全部死光,造成了大量的国家资金浪费。

党组做任何决策本意都是造福于社会公众,使社会公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但如果决策本身出了问题,就成了好心办坏事,不了解具体情况的社会公众容易受外界影响,认为政府领导又从中捞取不少好处,这样既影响领导干部的形象,又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在没有明文规定前,党组作出决策时,有时只是从某一或几个角度来看对社会公众是有利的,但忽略了其他因素可能带来的弊端,且认为作出的决策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党组集体决策,出了事有组织担着,个人担责意识薄弱。《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正式发布,向社会公众宣告了共产党下定决心从严规范党组的决策。重大决策失误,党组成员终身追责,这一规定从思想意识源头上有效地防止党组不顾实际操作、实际情况而作出错误的决策,使党组成员在作出决策时慎重考虑,多方面咨询各种专家、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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