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庆丰 权力的运用不能任性

中国法制网   2015-06-16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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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纪委通报,专项巡视省民政厅发现“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资金8967.64万元。经济适用房小区建成后,最小面积100平方,最大的达到201平方米,并以每平方米均价2500元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销售给了民政厅的机关干部。(人民网北京6月15日)

 报道显示,根据陕西省2005年实施的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应坚持以中小套型为主,中套控制在80平方米,小套60平。但是经过陕西省民政厅“悉心改造”后的经适房,最小面积100平方,最大的达到201平方米。远超当地经适房标准40平米到120平米的“民政厅经适房”,到底是为谁而修建的呢?

   作为省级政府部门,陕西省民政厅是应该配备法律顾问,在从事任何职责范围内的活动是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但在实际情况却是该部门为了自己集团的利益,任意改变“陕西省救灾中心”“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资金,扩大经济适用房面积,如果以上行为是为了让老百姓住得好一些、舒适一些也还有情可原,但最小面积100平方,最大的达到201平方米,岂是符合条件老百姓买得起的面积,更为关键的是这些经济适用房后来以每平方米均价2500元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销售给了民政厅的机关干部。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恍然大悟。

    雁过拔毛,曾经是解放前甚至更远一段时期老百姓对官府盘剥的形象说法,如今,陕西省民政厅的所作所为与其何其相似。这样的部门在全国各地还有没有,还有多少,相关数据只有经过严格、科学的统计才能知道。对于这样的监守自盗行为,我们的各级政府以及纪委必须下狠心、花大力气进行专项整治,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处理,狠刹歪风,只有如此,才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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