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邑:莫指望“被动受贿”的喊冤换得从轻处罚?
中国法制网
2015-06-16 1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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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为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左膀右臂的郑松标贪腐一案12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开庭。郑松标案发前为揭阳市副市长,陈弘平落马后,郑也因受贿而落马。庭审中,郑松标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但强调自己的犯罪“都是在领导的指示下办”,原领导陈弘平成为其整个庭审中的“挡箭牌”。(6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在庭审中,郑松标对检方指控的罪名虽然没有异议,但是始终强调自己“都是在领导的指示下办”的。也就是在向法院“喊冤”,说自己的巨额受贿,是被迫无奈。
从表面上来听这个话,确实有几分道理。因为俗话说得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特别是在官场,更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确实有很多无奈之举。所以领导喊你受贿,你岂能不从,如果不从岂不是立即被疏远,被贬?
但是仔细一分析,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所谓“在领导指示下办”的谎言瞬间就被揭穿。我们暂且不分析他说的犯罪都是在领导指示下办的话究竟是否真实,就算其说的是真实,犯罪的行为都是领导指示的,迫于领导的“淫威”,当然不能正面冲突。但是现在当前各地都设立了廉政账户,如果其真的是从内心反对受贿的,那么完全可以将受贿的钱存入廉政账户,这样既能实现领导满意,又能防止自己犯罪。
所以,郑松标“被动行贿”的言辞可谓是经不起推敲,是典型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表现。笔者认为,受贿官员与其在法庭面前找借口,不如从自身找原因;所有的官员与其给受贿找借口,不如给拒绝想办法,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干净办事。